“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履行评价规范”的标准号是:DB37/T 4373-2021
DB37/T 4373-2021《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履行评价规范》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05-10发布,并于2021-06-10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起草人是王德学、王正柱、赵立祥、李伟光、王京波、陈立谨、姜文、梁明理、赵红红、原静、赵振 。
“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履行评价规范”介绍
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履行评价规范是一种对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和评估的标准化流程,其目的在于确保定点医疗机构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该规范主要针对那些被指定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评价内容涵盖了服务质量、费用控制、合规性等多个方面。通过对这些关键指标的监控与分析,旨在提升医疗服务效率,确保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这一规范的实施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遵守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并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评价过程通常包括自评、互评以及专家评审等步骤,以实现全面而客观的评估效果。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任何违规行为或是服务不达标的情况,将根据协议条款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有效运行。通过这种评价机制,可以促进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的提升,推动形成良好的医疗服务市场环境。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