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机构管理要求”的标准号是:DB31/T 1045-2017
DB31/T 1045-2017《家政服务机构管理要求》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7-04-10发布,并于2017-06-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上海市质量协会、上海巾帼社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好帮手社区服务发展中心、上海爱君家庭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拇指家庭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悦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易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地家政公司、上海喜喜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起草人是谢玲丽、唐晓芬、刘琪、朱文群、赵建德、贾明德、张宝霞、蒋曙东、周珏珉、张琴英、方磊、夏君、魏强、李尉、曹玲、杨济平、徐赟 。
“家政服务机构管理要求”介绍
家政服务机构在管理上需确保服务质量与员工专业素养,为此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培训体系和服务标准。需要对从业人员进行系统的职业技能培训及服务理念教育,以确保其能够遵循行业规范,提供符合要求的家政服务。还应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为了保障客户的权益和机构的信誉,家政服务机构还应建立健全的客户服务体系和投诉处理机制。这包括设立客户服务热线,为客户提供咨询、预约以及投诉的便捷渠道。同时,对于客户反馈的问题要及时响应和处理,确保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家政服务机构应当重视法律法规的遵守,确保在招聘、管理员工及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均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这不仅涉及到劳动法的遵守,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待遇和工作环境,也包括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如确保服务的透明定价和真实宣传等。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提升家政服务机构的专业形象和社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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