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620-2011《零售业品类管理指南》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0620-2011
中文名称:《零售业品类管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1-08-10
实施日期:2011-1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华润万家有限公司、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
起草人:杨青松、彭建真、章百惠、毛勤华、刘维国、李满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商业、贸易、合同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01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综合
SB/T 10620-2011《零售业品类管理指南》介绍
SB/T 10620-2011《零售业品类管理指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的一份重要标准。SB/T 10620-2011《零售业品类管理指南》自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主要内容
1、品类管理的定义和原则
标准首先明确了品类管理的定义,即零售企业通过对商品和服务的分类、组合、优化和管理,以满足消费者需求,提高经营效率和竞争力的过程。标准也提出了品类管理的四大原则,即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导向,以及以持续改进为导向。
2、品类管理的流程和方法
标准详细规定了品类管理的流程和方法,包括品类规划、品类组合、品类优化、品类评估等环节。在品类规划环节,标准提出了品类规划的四大要素,即品类定义、品类目标、品类策略和品类实施计划。在品类组合环节,标准强调了品类组合的四大原则,即品类多样性、品类互补性、品类竞争力和品类盈利性。
3、品类管理的组织和人员
标准对品类管理的组织和人员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组织层面,标准要求零售企业建立专门的品类管理部门,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在人员层面,标准要求零售企业配备专业的品类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4、品类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零售业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标准对品类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建立品类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品类数据的集成和共享、以及利用数据分析技术提高品类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二、标准的监督
监督和评估:商务部将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对违反标准的行为进行查处。商务部也将定期组织标准的修订和更新,以适应零售业发展的新要求。
SB/T 10620-2011《零售业品类管理指南》的发布,对规范和指导我国零售业的品类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零售企业应认真学习和贯彻这一标准,不断提高自身的品类管理水平,以提高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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