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124-2020《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服务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7/T 4124-2020
中文名称:《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2020-09-25
实施日期:2020-10-25
发布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单位: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
归口单位: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泰安市委政法委员会、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泰安市公安局、泰安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泰安市政法委信息网络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济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
起草人:楼林鑫、袁超、王凌强、高正义、李振、刘吉东、王铁锋、张焱、丁国民、和黎明、刘金琳、王曙光、公伟、刘晓宇、张明状、尚斐、王辉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服务
DB37/T 4124-2020《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服务规范》介绍
DB37/T 4124-2020《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是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25日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本标准自2020年10月25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的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设立的涉案财物管理机构。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在涉案财物管理过程中的服务行为。
二、标准主要内容
1、术语和定义:本标准明确了涉案财物、涉案财物管理场所、涉案财物管理人员等关键术语的定义,为标准的实施提供了基础。
2、组织管理:本标准规定了涉案财物管理场所的组织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3、管理制度:本标准提出了涉案财物管理场所应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涉案财物登记、保管、移交、处置等方面的规定,以保障涉案财物的安全和完整。
4、服务流程:本标准详细规定了涉案财物管理场所的服务流程,包括涉案财物的接收、登记、保管、移交、处置等环节的操作规程,以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5、服务质量:本标准明确了涉案财物管理场所的服务质量要求,包括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服务态度、服务时效等方面的规定,以满足当事人和社会的期望。
6、监督与评价:本标准规定了对涉案财物管理场所服务质量的监督与评价机制,包括定期检查、投诉处理、评价反馈等方面的要求,以促进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三、标准实施的意义
1、规范服务行为:本标准的实施有助于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场所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保障涉案财物的合法权益。
2、维护司法公正:通过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本标准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防止涉案财物的滥用、损失或不当处置,提高司法公信力。
3、提升服务质量:本标准对涉案财物管理场所的服务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助于提升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服务态度和效率,满足当事人和社会的期望。
4、促进社会和谐:本标准的实施有助于减少因涉案财物管理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DB37/T 4124-2020《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服务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山东省涉案财物管理服务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提升服务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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