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1076-2011《脱硫用搅拌式干式石灰消化器》基本信息
标准号:JB/T 11076-2011
中文名称:《脱硫用搅拌式干式石灰消化器》
发布日期:2011-05-18
实施日期:2011-08-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机械工业环境保护机械标委会
起草单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学、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迪电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标准分类号:J88环境保护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废物
JB/T 11076-2011《脱硫用搅拌式干式石灰消化器》介绍
JB/T 11076-2011《脱硫用搅拌式干式石灰消化器》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一份行业标准。该标准于2011年5月18日正式发布,并自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脱硫用搅拌式干式石灰消化器,该设备主要用于燃煤电厂、钢铁厂、化工厂等工业企业的烟气脱硫工程中,利用石灰石或石灰粉作为脱硫剂,通过搅拌和消化的方式,实现烟气中的二氧化硫与脱硫剂的反应,从而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目的。
二、设计要求
1、设备应具有良好的搅拌性能,以保证石灰石或石灰粉与烟气充分混合和反应。
2、设备应具备足够的消化能力和处理能力,以满足不同规模的脱硫工程需求。
3、设备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以防止烟气泄漏和石灰石或石灰粉的飞扬。
4、设备应具备一定的耐磨性能,以适应长期运行的工况要求。
三、制造要求
1、设备的主要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磨、耐腐蚀性能,以保证设备的使用寿命。
2、设备的制造过程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结构和性能达到标准规定。
3、设备的制造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安全、节能等方面的规定。
四、检验要求
1、设备在出厂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符合标准规定。
2、设备的检验应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安全性能测试等方面的内容。
3、设备的检验结果应有明确的记录和报告,以便于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五、标志要求
1、设备上应有明显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等信息的标志。
2、设备上应有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标志。
3、设备上应有设备的生产日期、检验合格标志等信息的标志。
4、设备的标志应清晰、易于识别,且不易磨损或脱落。
JB/T 11076-2011《脱硫用搅拌式干式石灰消化器》标准为脱硫工程中使用的搅拌式干式石灰消化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和标志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有助于提高设备的质量和性能,保障脱硫工程的顺利进行,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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