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7021.2-2021《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2部分: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能力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27021.2-2021
中文名称:《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2部分: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能力要求》
发布日期:2021-05-21
实施日期:2021-12-01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1)
归口单位: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1)
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王瑜、杨晓涛、王琅、闫涛、郭晓东、尹晓敏、吴瑕、温利峰、李金梅、黄俊峰、周瑞霞、周志玉、郑军、刘星恒、倪红兵、胡楠、孙兵、宋彬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01质量综合
GB/T 27021.2-2021《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2部分: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能力要求》介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21日发布了GB/T 27021.2-2021标准。该标准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GB/T 27021.2-2021标准适用于从事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活动的机构,包括审核员、认证机构、审核机构等。
二、标准主要内容
1、机构要求:标准规定了审核与认证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组织结构、资源配置、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要求。
2、审核员要求:标准明确了审核员的专业能力、培训、经验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审核员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核工作。
3、审核过程要求:标准详细规定了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程序和方法,包括审核准备、审核实施、审核报告等方面的要求。
4、认证过程要求:标准明确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申请、评估、决定、监督和再认证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认证结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5、争议处理:标准规定了审核与认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处理机制,包括投诉处理、申诉处理和仲裁等方面的要求。
三、标准实施意义
1、提升审核与认证机构的专业能力:通过实施GB/T 27021.2-2021标准,审核与认证机构将更加注重专业能力的提升,从而提高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的质量和可靠性。
2、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GB/T 27021.2-2021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企业更好地识别和控制环境风险,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3、提高公众对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的信任度:GB/T 27021.2-2021标准为审核与认证活动提供了统一的规范和要求,有助于提高公众对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的信任度。
4、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GB/T 27021.2-2021标准与国际标准ISO 17021保持一致,有助于推动我国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与国际接轨,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