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66202-1995《特种工业用绢纺绸》基本信息
标准号:FZ/T 66202-1995
中文名称:《特种工业用绢纺绸》
发布日期:1995-12-01
实施日期:1996-07-01
发布部门:中国纺织总会
提出单位:中国纺织总会
归口单位:上海纺织标准计量研究所
起草单位:上海金达国际丝绸有限公司
起草人:夏伟民、周霞飞、於崇旗、李建民
中国标准分类号:W43丝和丝交制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59.080.30纺织物
FZ/T 66202-1995《特种工业用绢纺绸》介绍
中国纺织总会于1995年12月1日发布了FZ/T 66202-1995《特种工业用绢纺绸》标准。该标准自199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产品分类
1、普通型:适用于一般工业用途,如包装、装饰等。
2、防火型:具有防火性能,适用于易燃易爆场所。
3、防静电型:具有防静电性能,适用于电子、化工等场所。
4、防酸碱型:具有防酸碱性能,适用于化工、实验室等场所。
5、耐高温型:具有耐高温性能,适用于高温环境。
二、技术要求
1、材质:特种工业用绢纺绸应采用纯蚕丝或混纺蚕丝制成。
2、纱线:特种工业用绢纺绸的纱线应均匀、光滑、无毛羽。
3、织造:特种工业用绢纺绸的织造应平整、紧密、无瑕疵。
4、后处理:特种工业用绢纺绸的后处理应光洁、柔软、无刺激性。
5、性能:特种工业用绢纺绸应具备相应的特殊性能,如防火、防静电、防酸碱、耐高温等。
三、检验规则
1、抽样:特种工业用绢纺绸的检验应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法进行。
2、检验项目:特种工业用绢纺绸的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物理性能等。
3、合格标准:特种工业用绢纺绸的检验结果应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4、复验:特种工业用绢纺绸的复验应按照规定的复验方法进行。
四、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1、包装:特种工业用绢纺绸的包装应符合规定的包装方法。
2、标志:特种工业用绢纺绸的标志应清晰、完整、准确。
3、运输:特种工业用绢纺绸的运输应按照规定的运输方法进行。
4、贮存:特种工业用绢纺绸的贮存应符合规定的贮存条件。
FZ/T 66202-1995《特种工业用绢纺绸》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特种工业用绢纺绸的生产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严格执行标准,可以提高特种工业用绢纺绸的产品质量,满足工业生产的需求,促进纺织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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