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服务规范”的标准号是:DB37/T 4124-2020
DB37/T 4124-2020《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服务规范》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09-25发布,并于2020-10-25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泰安市委政法委员会、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泰安市公安局、泰安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泰安市政法委信息网络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济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起草人是楼林鑫、袁超、王凌强、高正义、李振、刘吉东、王铁锋、张焱、丁国民、和黎明、刘金琳、王曙光、公伟、刘晓宇、张明状、尚斐、王辉 。
“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服务规范”介绍
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服务规范是一套旨在确保涉案财物安全、有序和高效管理的指导原则。该规范明确了集中管理场所在接收、保管、处置和返还涉案财物过程中应遵循的标准程序和质量控制措施。通过这些标准,可以有效防止涉案财产的丢失、损坏或滥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司法机关提供了可靠的物证保护和管理手段。
该服务规范还包含对工作人员的专业要求和培训指导,以及对设施的安全性、保密性的要求。它还规定了涉案财物的登记、分类、评估和处置等环节的操作流程,以及相应的监督和审计机制。这有助于提升整个管理体系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也为可能的司法复核提供必要的记录和证据。
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服务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执法效率、维护司法公正以及保护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优化了涉案财物的管理流程,减少了不必要的纠纷和成本,而且也增强了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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