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T 1053-2022《地球仪 通用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CH/T 1053-2022
中文名称:《地球仪 通用要求》
发布日期:2022-07-27
实施日期:2022-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归口单位: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测绘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30/SC 2)
起草单位:测绘出版社有限公司、北京博目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地图出版社有限公司、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陈平、石忠献、马宝山、左伟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A75测绘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40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CH/T 1053-2022《地球仪 通用要求》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于2022年7月27日发布了《地球仪 通用要求》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将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地球仪,包括教学用地球仪、展览用地球仪、科研用地球仪等。标准规定了地球仪的制作要求、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二、制作要求
标准对地球仪的制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包括地球仪的尺寸、形状、比例、颜色、标记等方面。其中,地球仪的尺寸和形状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比例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颜色应真实反映地球表面的特征,标记应清晰、准确、易于识别。
三、技术要求
标准对地球仪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地球仪的材料、结构、精度、稳定性等方面。其中,地球仪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耐久性,结构应牢固、可靠,精度应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稳定性应符合实际使用的要求。
四、检验规则
标准对地球仪的检验规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周期等方面。其中,检验项目应包括地球仪的尺寸、形状、比例、颜色、标记等,检验方法应科学、合理、可行,检验周期应符合实际使用的要求。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准对地球仪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标志应包括地球仪的名称、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单位等信息,包装应牢固、可靠、美观,运输应安全、方便、快捷,贮存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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