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39912-2021《科技计划形成的科学数据汇交 技术与管理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39912-2021
中文名称:《科技计划形成的科学数据汇交 技术与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21-03-09
实施日期:2021-10-01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归口单位:全国科技平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86)
起草单位: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等
起草人:王瑞丹、石蕾、王卷乐、徐波、王玉洁、刘守华、朱星明、朱琦、陈明奇、王健、马俊才、吴林寰、赵文明、姜晓秩、王旭东、沈鸿飞、李健、高孟绪、王超、许东惠、周园春、李新、杨雅萍、邹自明、周国民、吴立宗、周伟、何勃亮、樊东卫、李晓刚、肖云丹、张耀南、张梦月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A24分类编码
国际标准分类号:35.020信息技术(IT)综合
GB/T 39912-2021《科技计划形成的科学数据汇交 技术与管理规范》介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T 39912-2021《科技计划形成的科学数据汇交 技术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一、《规范》的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形成的科学数据的汇交、管理和使用。也适用于其他科技计划项目的科学数据汇交和管理。
二、《规范》的主要内容
1、数据汇交要求:明确了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的科学数据应当在项目结题后6个月内汇交至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并对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共享性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2、数据汇交流程:规定了科学数据汇交的具体流程,包括数据准备、数据审核、数据提交、数据接收等环节。
3、数据管理:明确了科学数据的归档、存储、维护、更新、共享等管理要求,并对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等提出了具体规定。
4、数据使用:规定了科学数据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使用条件等,并对数据的知识产权、使用授权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5、数据质量:对科学数据的质量、准确性、可靠性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数据的审核、评估等环节进行了规定。
6、数据安全:明确了科学数据的安全要求,包括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等,并规定了数据安全事件的预防、应对、报告等环节。
7、数据共享:对科学数据的共享、开放、利用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数据共享的机制、方式、条件等进行了规定。
三、《规范》的实施
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管理部门等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科学数据的汇交、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科学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和共享性。
GB/T 39912-2021《科技计划形成的科学数据汇交 技术与管理规范》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科学数据的管理、促进科学数据的共享和利用、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应当认真学习《规范》的内容,按照《规范》的要求,做好科学数据的汇交、管理和使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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