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通用规范”的标准号是:RB/T 211-2016
RB/T 211-2016《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通用规范》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12-01发布,并于2017-06-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化联合认证有限公司等;起草人是刘克、杨泽慧、孙天晴、胡国瑞、刘岩、刘明亮、曾宪伟、张星星、王峰、薛薇、邓秋玮、李云、闫浩春、刘佳、姚芩、谢华、涂建华、李媛媛。
“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通用规范”介绍
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通用规范是为了确保企业、机构及其他各类组织在报告其温室气体减排活动和成效时的透明度和一致性所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化指南。这些规范旨在帮助组织通过系统化的方法,对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量化、监测、记录和报告,以便更好地管理排放、评估减排措施的有效性,并为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信息。
该通用规范涵盖了多个关键方面:包括温室气体种类的识别,如二氧化碳、甲烷、氮氧化合物等;排放源的界定,既包括直接排放也包括间接排放;以及排放量的量化方法,包括采用国际公认的计算工具和公式。规范还涉及数据质量管理、报告的格式和周期,以及核查和验证过程的要求,确保了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准确、完整和可比性。这些标准不仅有助于组织提升其环境责任形象,还支持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集体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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