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用液压钻车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号是:MT 199-1996
MT 199-1996《煤矿用液压钻车通用技术条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于1996-04-18发布,并于1996-10-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建井研究所;起草人是李耀武、郭孝先、王维华。
“煤矿用液压钻车通用技术条件”介绍
煤矿用液压钻车通用技术条件是针对在煤矿作业中使用的液压钻车制定的标准化技术要求。这些条件确保了钻车的设计与制造符合安全和效能方面的行业标准,以保障煤矿作业的安全与高效。这些技术条件包括对钻车的机械结构、液压系统、操控性能以及安全特性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旨在提升设备可靠性并降低操作风险。
为了适应煤矿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这些通用技术条件强调了设备的耐用性和适应性。这就意味着液压钻车必须能够在高湿、多尘的环境中稳定工作,同时还应具备良好的维护便捷性,便于日常检修和保养。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可以确保每台出厂的设备都能达到预定的工作标准。
这些技术条件还涵盖了设备的环保要求,要求制造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污染、油液泄露等可能对煤矿环境造成的影响。通过实施这些技术条件,不仅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还能促进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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