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12763.7-2007《海洋调查规范 第7部分: 海洋调查资料交换》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2763.7-2007
中文名称:《海洋调查规范 第7部分: 海洋调查资料交换》
发布日期:2007-08-13
实施日期:2008-0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海洋局
归口单位: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
起草单位: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
起草人:张义钧、范文静、骆敬新、郭丰义、周燕遐、张冬生、王斌良、王学峰、王炜阳、王智敏、邱力
中国标准分类号:A45海洋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GB/T 12763.7-2007《海洋调查规范 第7部分: 海洋调查资料交换》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3日发布了《海洋调查规范 第7部分:海洋调查资料交换》(GB/T 12763.7-2007),并于2008年2月1日起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海洋调查规范 第7部分:海洋调查资料交换》(GB/T 12763.7-2007)规定了海洋调查资料交换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适用于各类海洋调查项目,包括海洋水文、气象、生物、地质、化学、环境等方面。
二、资料交换原则
1、真实性原则:海洋调查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能出现虚假、伪造、篡改的情况。
2、及时性原则:海洋调查资料应及时交换,以便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及时获取和使用。
3、共享性原则:海洋调查资料应实现共享,鼓励各单位之间进行资料交换和共享。
4、安全性原则:海洋调查资料交换应确保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丢失或被篡改。
三、资料交换要求
1、资料格式:海洋调查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和交换,包括数据类型、数据结构、数据精度等。
2、资料质量:海洋调查资料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包括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等。
3、资料管理:海洋调查资料应进行规范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维护等。
4、资料保密: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海洋调查资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处理。
四、资料交换方法
1、纸质资料交换:海洋调查资料可以通过纸质形式进行交换,包括打印、复印等方式。
2、电子资料交换:海洋调查资料可以通过电子形式进行交换,包括电子邮件、光盘、网络传输等方式。
3、现场资料交换:海洋调查资料可以通过现场形式进行交换,包括现场座谈会、研讨会、交流会等方式。
4、长期资料交换:海洋调查资料可以建立长期交换机制,包括签订资料交换协议、建立资料交换平台等方式。
《海洋调查规范 第7部分:海洋调查资料交换》(GB/T 12763.7-2007)为海洋调查资料交换提供了规范和指导,有助于提高海洋调查资料的质量和可靠性,促进海洋调查资料的共享和利用。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海洋调查资料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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