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井下安全标志”的标准号是:AQ 1017-2005
AQ 1017-2005《煤矿井下安全标志》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于2005-12-07发布,并于2006-03-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煤炭信息研究院、兖州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滦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科学研究院抚顺分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起草人是黄盛初、王捷帆、陈昌、陈国瑞、倪兴华、王登刚、莫志中、杨树民、张延寿、黄声树、邱超平。
“煤矿井下安全标志”介绍
煤矿井下安全标志在维护矿工安全与健康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这些标志通过直观的视觉元素警示矿工注意前方可能存在的危险,如瓦斯超标、水害、不稳定的顶板或急倾斜的巷道等。它们通常采用醒目的颜色和图形设计,确保即使在光线昏暗的环境中也能立即被识别。例如,红色常常用来标示禁止和警告,黄色或橙色则多用于提醒注意,绿色则表示安全区域或指示逃生路线。
进一步地,安全标志上还会配有简洁明了的文字说明,指出危险的种类以及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这些信息的传递对于提升矿工对风险的认知至关重要,有助于他们在作业过程中做出迅速且正确的判断,避免潜在的事故和伤害。煤矿井下的每一个转角处、通道口或是特殊作业区域附近,都会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以保障人员可以时时刻刻保持警觉,并按照既定的安全规程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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