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J 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HJ 421-2008
中文名称:《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发布日期:2008-02-27
实施日期:2008-04-01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标准分类号:Z70有毒害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30.30特殊废物
HJ 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介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8年发布了《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 421-2008),自200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主要内容
1、包装袋和容器的要求: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和容器的材料、尺寸、强度、密封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包装袋应使用高强度、耐穿刺的材料制成,容器则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以防止医疗废物泄露和污染。
2、警示标志的设计:为了提高医疗废物的识别度和警示效果,标准对警示标志的设计、颜色、尺寸、文字内容等进行了规定。警示标志应采用醒目的黄色,并注明“医疗废物”字样,以提醒人们注意安全。
3、包装和标签方法:标准对医疗废物的包装方法和标签内容进行了规定,要求医疗废物应按照类别进行包装,并在包装袋或容器上标明废物的类型、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等信息。
4、储存和运输要求:为了确保医疗废物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标准对储存场所、运输工具、运输过程中的操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标准实施意义
1、提高了医疗废物处理的规范性:通过明确的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确保了医疗废物在处理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了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的风险。
2、强化了公众的环保意识:醒目的警示标志和规范的标签方法,提高了公众对医疗废物的认识,增强了人们的环保意识。
3、促进了医疗废物处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标准的实施,为医疗废物处理企业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促进了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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