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3537-2013《进境观赏鱼现场检疫监管规程》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3537-2013
中文名称:《进境观赏鱼现场检疫监管规程》
发布日期:2013-03-01
实施日期:2013-09-16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 3537-2013《进境观赏鱼现场检疫监管规程》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3年3月1日发布了《进境观赏鱼现场检疫监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并于同年9月16日正式实施。
一、《规程》的适用范围
《规程》明确规定了其适用范围,即适用于所有进境观赏鱼的现场检疫监管工作。这包括了对观赏鱼的检疫审批、现场检疫、监管放行等各个环节,确保了从进口到最终销售的全过程都在监管之下。
二、检疫审批
《规程》对进境观赏鱼的检疫审批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进口商需要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检疫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观赏鱼的品种、数量、产地、健康状况等信息。审批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现场检疫
现场检疫是《规程》中的核心内容之一。《规程》规定了现场检疫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包括对观赏鱼的健康状况检查、疫病检测、隔离观察等。检疫人员需要根据观赏鱼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检疫措施,确保每一批次的观赏鱼都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
四、监管放行
在完成现场检疫后,合格的观赏鱼将被允许进入国内市场。《规程》对监管放行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只有当观赏鱼通过了所有必要的检疫程序,并且没有发现任何疫病或健康问题时,才能获得放行许可。《规程》还要求进口商在放行后继续对观赏鱼进行跟踪监管,确保其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五、违规处理
《规程》对违反检疫规定的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一旦发现进口商或相关责任人违反了《规程》的规定,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或取消进口资格等。这为确保《规程》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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