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塑料 有机溶剂可萃取物的测定 化学方法”的标准号是:GB/T 42922-2023
GB/T 42922-2023《塑料 有机溶剂可萃取物的测定 化学方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3-08-06发布,并于2024-03-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中蓝晨光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尼龙材料有限公司、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华峰集团有限公司、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关技术中心、西华大学、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大港海关等;起草人是刘芳铭、郑新凤、王仑、吴博、王晓华、冯庆霞、李光照、张锴、高建国、于晓宁、李州、王涛、罗晓霞、蔡青、张钊鹏、滕谋勇、刘洪美、卢振、毕静利、刘战伟。
“塑料 有机溶剂可萃取物的测定 化学方法”介绍
塑料有机溶剂可萃取物的测定是通过化学方法来评估塑料制品中可能存在的可溶性化学物质,这些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风险。在测定过程中,首先将一定数量的塑料样品与选定的有机溶剂接触,常用的有机溶剂包括正己烷、二氯甲烷等,它们能有效溶解塑料中的各种添加剂和污染物。之后,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充分搅拌或振荡,以促进样品中的有机物转移到溶剂中。
完成萃取后,将溶剂和塑料分离,并可能需要对萃取液进行进一步的净化处理以去除可能存在的固体颗粒和其他不溶性杂质。最后通过各种化学分析技术,如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GC-MS)、高效液相色谱(HPLC)等,对萃取物的种类及含量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从而确保塑料产品的安全使用。
这种化学方法对于保障消费者健康具有重要作用,因为它能检测出塑料产品中可能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比如塑化剂、环境激素类物质以及其他有害添加剂。通过对这些有机萃取物的监测和限制,可以在源头上控制塑料产品质量,防止潜在的健康风险。该方法还可用于塑料回收利用过程的安全性评估,以及新材料研发中对材料安全性的初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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