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7/ 2375-2019《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7/ 2375-2019
中文名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19-06-03
实施日期:2019-11-01
发布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提出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归口单位: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山东师范大学
起草人:李玄、史会剑、苏志慧、刘厚凤、周艳明、李昕婧、魏敏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污染物排放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固定源排放限值
DB37/ 2375-2019《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介绍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DB37/ 2375-2019《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旨在规定山东省内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以实现对工业炉窑排放的有效控制。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所有工业炉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以及现有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二、排放限值规定
1、颗粒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对工业炉窑排放的颗粒物(PM)设定了具体的排放限值,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排放的颗粒物浓度不超过规定的标准。
2、有害气体排放限值
除了颗粒物外,本标准还对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等有害气体的排放限值进行了规定,以减少这些气体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3、排放浓度监测
标准要求企业定期对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并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监测与监督管理
1、监测要求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对工业炉窑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定期监测,并记录监测数据。监测数据应作为企业环保管理的重要依据。
2、监督管理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及相关部门将对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企业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对于违反标准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
四、标准实施的意义
本标准的实施对于山东省乃至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减少工业炉窑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改善空气质量,还促进了工业炉窑技术的升级和环保产业的发展。本标准也是响应国家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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