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N/T 2239-2008《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氮氨菲啶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2239-2008
中文名称:《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氮氨菲啶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发布日期:2008-11-18
实施日期:2009-06-01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王国民、陈冬东、李贤良、周启明、李应国、张雷、唐柏彬、王建华、康庆贺
SN/T 2239-2008《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氮氨菲啶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介绍
《SN/T 2239-2008 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氮氨菲啶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8年11月18日发布,并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一项国家标准。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氮氨菲啶残留量的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肉类、蛋类、奶类等动物源性食品。通过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进行定量分析,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标准检测原理
本标准采用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进行氮氨菲啶残留量的检测,其原理是通过液相色谱技术将样品中的氮氨菲啶与其他成分分离,再利用质谱/质谱技术对氮氨菲啶进行定量分析。质谱/质谱技术具有高选择性、高灵敏度的特点,能够有效降低基质干扰,提高检测的准确性。
三、标准样品前处理
在进行氮氨菲啶残留量检测前,需要对样品进行前处理,以去除样品中的蛋白质、脂肪等干扰物质。本标准推荐的前处理方法包括:
1、样品称量:准确称取一定量的样品,一般为1-5g。
2、提取:加入提取溶剂(如乙腈、甲醇等),超声提取氮氨菲啶。
3、净化:通过固相萃取(SPE)技术,去除样品中的蛋白质、脂肪等干扰物质。
4、浓缩:将提取液浓缩至适当体积,以便于后续的液相色谱分析。
四、标准仪器设备
本标准推荐使用以下仪器设备进行氮氨菲啶残留量的检测:
1、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用于样品中氮氨菲啶的分离。
2、质谱/质谱仪(MS/MS):用于氮氨菲啶的定量分析。
3、固相萃取装置:用于样品的净化处理。
4、超声波清洗器:用于样品的提取过程。
五、标准操作步骤
本标准的操作步骤主要包括:
1、样品前处理:按照前述方法对样品进行前处理,得到净化后的提取液。
2、液相色谱条件设置:根据氮氨菲啶的性质,设置合适的色谱条件,如流动相、柱温、流速等。
3、质谱/质谱条件设置:设置质谱/质谱的离子源、碰撞能量、监测离子等参数。
4、样品测定:将净化后的提取液注入液相色谱仪,通过质谱/质谱进行氮氨菲啶的定量分析。
5、结果计算:根据质谱/质谱的响应值,计算氮氨菲啶的残留量,并与标准曲线进行比较,得出最终结果。
六、标准结果判定
根据本标准测定的氮氨菲啶残留量,与国家或地区对动物源性食品中氮氨菲啶残留限量标准进行比较,判定样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若残留量超过限量标准,则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召回、销毁等,以保障食品安全。
七、标准意义
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中氮氨菲啶残留量的检测方法,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也有助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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