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Z/T 117-2018《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MZ/T 117-2018
中文名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要求》
发布日期:2018-11-05
实施日期:2018-11-05
发布部门:民政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中国标准分类号:A16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99
MZ/T 117-2018《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要求》介绍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要求》(MZ/T 117-2018)于2018年11月5日发布并实施,是针对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的专门性标准。
一、档案收集
标准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必须全面、准确地收集婚姻登记档案。这包括但不限于婚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文件。所有文件都应确保真实、有效,并且按照规定格式进行收集。
二、档案整理
在档案整理方面,标准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系统化整理。这涉及到档案的分类、编号、装订和数字化处理。档案整理应遵循一定的顺序和规则,以便于后续的查询和利用。
三、档案保管
档案保管是确保档案安全的关键环节。标准明确指出,婚姻登记机关必须采取适当的物理和电子保管措施,防止档案的损坏、丢失或泄露。这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潮、防虫等物理保护措施,以及数据备份、加密等电子保护措施。
四、档案利用
档案利用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目的之一。标准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为公众提供档案查询服务,并确保查询过程的便捷和高效。同时,档案的利用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
五、档案销毁
对于不再需要保存的档案,标准规定了严格的销毁程序。这包括档案的鉴定、审批和实际销毁过程。销毁必须确保档案信息不被泄露,且销毁过程应有详细的记录。
六、监督管理
为了确保标准的执行,民政部门将对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违反标准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要求》(MZ/T 117-2018)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保护公民隐私权、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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