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65/T 3647-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现场核查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65/T 3647-2014
中文名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现场核查规范》
发布日期:2014-08-27
实施日期:2014-09-27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DB65/T 3647-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现场核查规范》介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DB65/T 3647-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现场核查规范》,旨在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的现场核查工作,提高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和水平,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一、《规范》的主要内容
《规范》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现场核查的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核查程序
《规范》明确了现场核查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核查、审核、批准等环节。检验机构需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核查机构在受理申请后,应组织专家对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2、核查内容
《规范》对现场核查的内容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检验机构的资质条件、检验设备、检验人员、检验环境、管理制度等方面。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包括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技术能力等。检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检验环境应满足检验工作的需求,管理制度应健全有效。
3、核查方法
《规范》规定了现场核查的方法,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能力测试等。资料审查主要是对检验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现场检查主要是对检验机构的设备、环境、人员等进行实地查看,评估其是否符合要求。能力测试主要是对检验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进行测试,评估其是否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
4、核查要求
《规范》对现场核查的要求进行了明确,包括核查的频次、结果的判定、整改的要求等。核查机构应定期对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核查,确保其持续符合要求。核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不合格的检验机构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后,核查机构应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规范》的实施意义
《规范》的实施对于提高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和水平,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现场核查工作,可以有效杜绝检验机构的违规行为,提高检验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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