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J/T 388-200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湿法漆雾过滤净化装置》基本信息
标准号:HJ/T 388-2007
中文名称:《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湿法漆雾过滤净化装置》
发布日期:2007-06-25
实施日期:2008-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提出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中航银燕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J77分离机械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有关空气质量的其他标准
HJ/T 388-200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湿法漆雾过滤净化装置》介绍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湿法漆雾过滤净化装置》(以下简称“本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发布日期为2007年6月25日,并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湿法漆雾过滤净化装置的定义
湿法漆雾过滤净化装置是一种用于处理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的环保设备。通过湿法洗涤、过滤等方法,将漆雾和废气中的有害物质去除,达到净化空气、保护环境的目的。
二、技术要求
本标准对湿法漆雾过滤净化装置的技术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要求
装置的设计应满足工艺要求,保证处理效果和安全性。同时,应考虑节能、降耗、减少噪音和振动等因素。
2、结构和材料
装置的结构应紧凑、合理,便于安装、操作和维护。所用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和耐温性,以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
3、性能要求
装置的处理效率应达到95%以上,出口废气中的漆雾浓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同时,装置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保证长期稳定运行。
4、安全要求
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规范,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三、检验和验收
本标准对湿法漆雾过滤净化装置的检验和验收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
1、出厂检验
装置在出厂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等,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2、安装验收
装置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现场验收,检查其安装质量、性能和安全性能等是否符合要求。
3、性能验收
装置投入运行后,应进行性能验收,测试其处理效率、出口废气浓度等指标,确保达到标准要求。
HJ/T 388-2007《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湿法漆雾过滤净化装置》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湿法漆雾过滤净化装置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提高其性能和质量,保障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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