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C/T 947-2013《汽车自动防眩目后视镜技术条件》基本信息
标准号:QC/T 947-2013
中文名称:《汽车自动防眩目后视镜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2013-10-17
实施日期:2014-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宁波市金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武汉分中心、上海麟刚汽车后视镜有限公司、上海干巷汽车镜(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孙强、吴黎辉、李再华、朱亚群、张剑、干毛弟
中国标准分类号:T26车身(驾驶室)及附件
国际标准分类号:43.040.60车身及车身附件
QC/T 947-2013《汽车自动防眩目后视镜技术条件》介绍
QC/T 947-2013《汽车自动防眩目后视镜技术条件》是中国汽车行业的一项重要技术标准,发布日期为2013年10月17日,并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技术要求
1、性能要求
标准对自动防眩目后视镜的性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眩光抑制能力:后视镜应能有效减少后方车辆的眩光,保证驾驶员的视线清晰。
反应时间:防眩目功能应能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响应。
耐久性:后视镜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
2、结构要求
后视镜的设计应确保结构稳定,不易损坏。
所有组件应符合环保和安全标准。
3、材料要求
使用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候性、耐腐蚀性和抗冲击性。
二、试验方法
标准详细规定了对自动防眩目后视镜进行测试的具体方法,包括:
眩光抑制能力的测试方法。
反应时间的测试方法。
耐久性的测试方法。
三、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
出厂前,每个后视镜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出厂检验,以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测试的过程,以验证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是否符合标准。
3、抽样检验
在生产过程中,将定期进行抽样检验,以监控产品质量。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标志
产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制造商名称、产品型号、生产日期等。
2、包装
产品应使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3、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极端温度,以保护产品。
4、储存
产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QC/T 947-2013《汽车自动防眩目后视镜技术条件》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升汽车自动防眩目后视镜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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