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的标准号是:DB11/T 135-2008
DB11/T 135-2008《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8-11-14发布,并于2009-04-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运输管理局;起草人是窦秋月、蔡凤田、许书权、张学利、渠桦、李建林、陈英。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介绍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是确保发动机在经历重大维修后能够达到制造商的性能和安全标准的一系列规定。这些技术条件通常由发动机制造商制定,并要求维修厂家在大修完成后对发动机的每个关键部分都进行全面检查和调整。
在发动机大修之后,需要对发动机进行严格的测试,包括功率输出、油压、水温、排放水平和噪音水平的检测,确保其符合原始设备制造商(OEM)的规范。还要进行细致的外观检查,保证所有的部件都已安装到位,没有泄漏,紧固件都按照规定的扭矩要求紧固到位。
除了机械性能测试外,发动机电子控制单元(ECU)也需重新编程或更新以确保与发动机硬件的兼容性,并实现最佳运行效率。大修后的发动机还应提供一定期限内的保修服务,这反映了维修质量的信心和对客户需求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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