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Z/T 056-2014《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MZ/T 056-2014
中文名称:《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发布日期:2014-09-09
实施日期:2014-09-09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MZ/T 056-2014《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发布了MZ/T 056-2014《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并于2014年9月9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包括公立、民办和非营利性质的机构。这些机构主要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康复、生活照料、心理辅导、社会适应训练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要求
1、机构性质和定位:本标准明确了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的性质应为非营利性,其主要功能是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和生活照料服务。
2、人员配置:机构应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等,以确保患者得到专业的照顾和治疗。
3、设施设备:机构应具备适宜的设施和设备,如病房、治疗室、康复室、活动室等,以及必要的医疗设备和康复器材。
4、环境要求:机构应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无障碍的环境,以促进患者的康复和生活。
三、服务内容与质量
1、康复服务:机构应提供个性化的康复计划,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物理治疗等,以帮助患者恢复社会功能。
2、生活照料:机构应为患者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个人卫生、居住环境等,确保患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3、心理辅导:机构应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服务,帮助患者调整心态,提高应对生活挑战的能力。
4、社会适应训练:机构应开展社会适应训练,帮助患者学习社交技能,提高其重返社会的能力。
5、服务质量管理:机构应建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服务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四、安全与卫生
1、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盗、防跌倒等,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
2、卫生管理:机构应保持良好的卫生条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疾病的传播。
3、药品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五、监督与评估
1、监督机制:民政部门应加强对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2、评估标准:机构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自我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MZ/T 056-2014《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的运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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