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T 32-2021《公务电子邮件归档管理规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DA/T 32-2021
中文名称:《公务电子邮件归档管理规则》
发布日期:2021-05-26
实施日期:2021-10-01
发布部门:国家档案局
提出单位:国家档案局
归口单位:国家档案局
起草单位:深圳市档案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司
起草人:黄俊琳、姜延溪、蔡盈芳、沈明智、车昊珈、周骅、付晓莉、邹彬、曾宁、张相、张晶晶、袁瑞、杨国柱
中国标准分类号:A14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20信息学
DA/T 32-2021《公务电子邮件归档管理规则》介绍
国家档案局发布了《DA/T 32-2021《公务电子邮件归档管理规则》》,自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则》的主要内容
《规则》共分为七个章节,涵盖了公务电子邮件归档管理的各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
1、总则:明确了《规则》的适用范围、归档原则、归档职责等。
2、归档范围:规定了公务电子邮件的归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往来、通知、公告、会议纪要等。
3、归档程序:详细阐述了公务电子邮件归档的具体流程,包括归档前的准备工作、归档时的整理、归档后的保管等。
4、归档要求:对公务电子邮件归档的质量、格式、存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5、归档期限:明确了公务电子邮件的归档期限,一般为5年,特殊情况可延长。
6、归档利用:规定了公务电子邮件归档后的使用范围、权限、保密等事项。
7、附则:对《规则》的解释、修订、实施等事项进行了说明。
二、《规则》的实施意义
《规则》的实施对于规范公务电子邮件的归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1、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通过规范归档流程,有助于提高公务电子邮件的检索效率,方便相关部门和人员快速获取所需信息。
2、保障信息安全:《规则》对公务电子邮件的存储、保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助于防止信息泄露,保障信息安全。
3、促进信息共享:《规则》明确了公务电子邮件归档后的利用权限,有助于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4、规范管理行为:《规则》对公务电子邮件归档的职责、程序、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助于规范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规范性。
《DA/T 32-2021《公务电子邮件归档管理规则》》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公务电子邮件的归档管理,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保障信息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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