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2/T 1491-2009《苏豆6号大豆》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2/T 1491-2009
中文名称:《苏豆6号大豆》
发布日期:2009-09-16
实施日期:2009-12-16
发布部门: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2/T 1491-2009《苏豆6号大豆》介绍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9年9月16日发布了《苏豆6号大豆》地方标准,编号为DB32/T 1491-2009,并于同年12月16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定义
《苏豆6号大豆》标准中,对苏豆6号大豆进行了明确定义。苏豆6号大豆是指通过科学选育、具有高产、优质、抗病等特性的大豆新品种。该品种大豆在江苏省种植面积广泛,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品种分类
标准对苏豆6号大豆的品种进行了分类,主要包括早熟、中熟和晚熟三个类型。早熟品种适宜在春季播种,中熟品种适宜在春季和夏季播种,晚熟品种适宜在夏季播种。不同品种的大豆在生长周期、产量和品质等方面存在差异,种植者应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品种。
三、质量要求
《苏豆6号大豆》标准对大豆的质量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大豆的品种纯度不得低于98%,确保品种的纯正性。大豆的种子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种子质量标准的要求,包括种子的净度、发芽率、水分含量等。大豆中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以保证食品安全。
四、检验方法
标准对大豆的检验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检验方法主要包括品种纯度检验、种子质量检验和有害物质检验等。品种纯度检验主要通过田间观察和分子标记技术进行;种子质量检验主要通过种子净度、发芽率和水分含量等指标进行;有害物质检验主要通过化学分析方法进行。
五、检验规则
《苏豆6号大豆》标准对大豆的检验规则进行了明确规定。检验规则主要包括抽样方法、检验次数、不合格处理等。抽样方法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确保抽样的代表性;检验次数应根据生产批次和规模确定,保证检验的全面性;不合格处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得流入市场。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准对大豆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大豆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法的标准要求,确保包装的安全性和环保性。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和损伤,保证大豆的质量。贮存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贮存条件和方法进行,确保大豆的新鲜度和品质。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