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的标准号是:GB/T 13379-2023
GB/T 13379-2023《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3-09-07发布,并于2024-04-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昕诺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复旦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时空科;起草人是赵建平、张欣、罗涛、冉令华、张滨、高雅春、方翔、俞燕、王小冬、林燕丹、张屹、黄云峰、魏彬、姜化朋、林小炜、张恭铭。
“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介绍
视觉工效学原则在室内工作场所的照明设计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其目的是创建一个既符合人体工程学又能提升工作效率和舒适度的环境。良好的照明条件可以减少眼睛疲劳和视力损伤的风险,同时提高任务执行的准确性和速度。例如,采用间接照明能够减少直射光线造成的眩光,而局部照明则可为特定任务提供必要的亮度。
考虑到不同工作性质的照明需求,室内工作场所的照明设计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与适应性。自然光的引入不仅能够降低能耗,而且有助于维持人体的生物节律,提高员工的幸福感和工作动力。因此,设计师常常通过大窗户或透明屋顶等方式,巧妙地利用日光。而在必须使用人工照明的情况下,色温适宜、无频闪的灯光系统则成为保障健康视觉环境的重要元素。这种精心设计的照明方案旨在确保每个工作区域都能获得恰当的照明强度和质量,无论是开放式办公空间还是更为私密的小隔间均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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