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Y/T 388-1999《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NY/T 388-1999
中文名称:《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发布日期:1999-05-06
实施日期:1999-07-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质量标准办公室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质量标准办公室
起草单位:农业部畜牧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起草人:刘成国、卞希俊、唐军利、咚利功、游凌、直俊强
中国标准分类号:B40畜牧综合
NY/T 388-1999《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1999年发布了《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T 388-1999),自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针对畜禽养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制定的一系列环境保护要求。《标准》的发布旨在规范畜禽场的建设和运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各类畜禽养殖场,包括但不限于猪、牛、羊、鸡、鸭等。对于养殖场的选址、布局、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都应遵循《标准》的要求,确保畜禽场的环境质量符合规定。
三、环境质量要求
1、选址与布局
畜禽场的选址应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畜禽场的布局应合理,生产区、生活区、废弃物处理区等应分区明确,防止交叉污染。
2、污染物排放
畜禽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对于废气,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氨气、硫化氢等有害气体的排放;对于废水,应进行处理后再排放,确保达到排放标准;对于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噪声控制
畜禽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应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避免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应采取隔音、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4、生态保护
畜禽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如绿化、水土保持等。同时,应加强对畜禽场周边环境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环境问题。
四、监督管理
《标准》的实施需要各级农业、环保等部门的监督管理。畜禽场应定期开展环境自查,确保环境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对于违反《标准》的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进行查处,保障《标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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