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T 909-2010《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检验射击残留物》基本信息
标准号:GA/T 909-2010
中文名称:《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检验射击残留物》
发布日期:2010-12-08
实施日期:2010-12-08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4)
归口单位: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4)
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
起草人:张吉林、李云志
中国标准分类号:A92犯罪鉴定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10犯罪行为防范
GA/T 909-2010《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检验射击残留物》介绍
《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检验射击残留物》(GA/T 909-2010)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的一项标准,旨在规范微量物证的提取和包装方法,特别是针对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SEM/EDX)检验射击残留物的程序和要求。该标准自2010年12月8日起实施,为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
一、标准内容概述
GA/T 909-2010标准主要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刑事案件中,使用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对射击残留物进行检验的情况。这包括了从现场提取的微量物证,如衣物、皮肤、头发等,这些物证可能含有射击残留物。
2、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对“射击残留物”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即在射击过程中,从枪口喷出的未燃烧或部分燃烧的火药颗粒、金属颗粒等微粒。这些微粒可能附着在射击者的手、衣物或周围环境中。
3、采样方法
标准详细描述了采样的方法和步骤,包括采样工具的选择、采样的程序、采样点的确定等。确保采样过程中不会对物证造成污染或损坏。
4、包装和保存
对于采集到的微量物证,标准规定了包装材料的选择、包装方法、以及物证的保存条件。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物证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5、检验方法
标准详细介绍了使用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对射击残留物进行检验的具体步骤,包括样品的制备、仪器的操作参数设定、数据分析和结果解释等。
6、结果判定
对于检验结果的判定,标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包括如何根据检验结果判断是否存在射击残留物,以及如何评估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二、标准的意义
GA/T 909-2010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刑事案件中微量物证的检验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为专业人员提供了标准化的操作流程,还有助于提高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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