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T 390-1995《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基本信息
标准号:MT 390-1995
中文名称:《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1995-09-28
实施日期:1995-10-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提出单位: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瓦斯防治及设备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
起草人:范瑞珍、付肇平、曹道鑫
MT 390-1995《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介绍
MT 390-1995《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于1995年9月28日发布的一项标准,旨在规范矿井压风自救装置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该标准自199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技术要求
1、设计要求
矿井压风自救装置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满足矿井通风、防尘、防火等要求,同时考虑矿工的生理需求和操作习惯。装置的结构应简单、紧凑、易于安装和维护。
2、制造要求
矿井压风自救装置的制造应选用优质的材料和工艺,确保装置的强度、刚度和密封性能。装置的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以提高其耐用性和抗污染能力。
3、检验要求
矿井压风自救装置在出厂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密封性能试验、强度试验等。检验结果应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
4、使用要求
矿井压风自救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矿工应熟悉装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准确地使用。
二、功能特性
1、除尘功能
矿井压风自救装置应具备良好的除尘功能,能够有效地清除矿井内的粉尘,降低矿工患尘肺病的风险。
2、供氧功能
矿井压风自救装置应具备供氧功能,能够在矿井内发生火灾、瓦斯爆炸等事故时,为矿工提供清洁、充足的氧气,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3、耐压性能
矿井压风自救装置应具备良好的耐压性能,能够在矿井内高压、高温等恶劣环境下正常工作。
4、自动控制功能
矿井压风自救装置应具备自动控制功能,能够根据矿井内的实际情况自动调节风量、风压等参数,以满足矿工的需求。
MT 390-1995《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是一项重要的安全标准,对于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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