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体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处理规范”的标准号是:GBZ/T 216-2009
GBZ/T 216-2009《人体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处理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09-03-06发布,并于2009-12-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群星集团公司、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起草人是白光、刘庆芬、王锐兵、姜恩海。
“人体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处理规范”介绍
人体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处理规范是一套旨在确保人员在接触放射性物质时能够有效地去除或减少体表污染的操作指南。该规范包含了一系列的步骤和措施,以指导受污染者或健康监护人员安全地清除附着在皮肤或衣物上的放射性污染物。
根据这套规范,首先应当对受污染的区域进行快速但彻底的检查,识别出污染程度及所涉及的具体部位。随后需要使用合适的去污剂,这些去污剂通常具有温和的性质,以防损伤皮肤同时有效移除核素污染。应按照规范推荐的顺序,从上到下、从污染较重的区域开始清洗,以避免交叉污染。在整个清洗过程中,要确保穿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如橡胶手套和防护服,防止二次污染。
除了直接的物理去除外,规范还可能包括其他辅助措施,如服用特定药物来加速体内放射性物质的排除。所有去污操作完成后,需要对已处理区域进行再次监测,确保所有的放射性污染已被成功去除。如果必要,应重复去污程序直到达到可接受的安全水平。整个处理过程需记录在案,并上报给相应的辐射安全机构,以便进行后续的监控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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