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T 94-2022《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A/T 94-2022
中文名称:《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22-04-07
实施日期:2022-07-01
发布部门:国家档案局
提出单位:国家档案局
归口单位:国家档案局
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经科司、财政部会计司、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忱、蔡盈芳、万文翔、王洋、李绯、张艳军、王强、张旋、祁慧轩、冷冰、袁瑞、戎越、张晶晶、车昊珈
中国标准分类号:A14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20信息学
DA/T 94-2022《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范》介绍
国家档案局发布了《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范》(DA/T 94-2022),该标准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范》(DA/T 94-2022)是由国家档案局制定并发布的,旨在规范电子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全过程管理。该标准适用于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电子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1、电子会计档案的定义和范围
标准首先明确了电子会计档案的定义,即以电子形式存储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会计资料。规定了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
2、电子会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标准规定了电子会计档案的收集和整理要求,包括电子会计档案的收集原则、收集方法、整理流程等。要求各单位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应及时将电子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电子会计档案的保管
在保管方面,标准提出了电子会计档案的保管条件、保管期限、保管方式等要求。特别强调了电子会计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要求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和泄露。
4、电子会计档案的利用
标准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利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同时保护档案的安全。
5、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
对于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会计档案,标准规定了销毁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要求各单位在销毁前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销毁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实施意义
《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我国会计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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