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13326-1991《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噪声限值》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13326-1991
中文名称:《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噪声限值》
发布日期:1991-01-02
实施日期:1992-10-01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归口单位: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
起草单位:上海通惠一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杨伟荣、陈卫
中国标准分类号:J72压缩机、风机
国际标准分类号:17.140.30运输工具的噪声
GB 13326-1991《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噪声限值》介绍
GB 13326-1991《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噪声限值》是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旨在规定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在不同工作状态下的噪声限值,以减少噪声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该标准自199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GB 13326-1991标准适用于各种用途的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生产、建筑环境、医疗卫生等领域。该标准规定了空气处理机组在不同工作状态下的噪声限值,以确保其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不会超过规定的范围。
二、噪声限值规定
1、工作状态分类:标准将空气处理机组的工作状态分为三类,分别是额定工况、部分负荷工况和最大负荷工况。
2、噪声测量方法:标准规定了噪声测量的具体方法,包括测量位置、测量仪器、测量条件等,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3、噪声限值标准:根据不同工作状态,标准规定了空气处理机组的噪声限值。例如,在额定工况下,噪声限值不应超过70dB(A);在部分负荷工况下,噪声限值不应超过75dB(A);在最大负荷工况下,噪声限值不应超过80dB(A)。
三、标准实施意义
1、环境保护:通过限制空气处理机组的噪声排放,可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人体健康:长期处于高噪声环境下,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GB 13326-1991标准的实施有助于降低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3、设备质量提升:标准的实施促使生产企业提高空气处理机组的设计和制造水平,从而提升设备的整体质量。
四、标准执行与监督
企业在生产空气处理机组时,需要严格按照GB 13326-1991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测试,确保产品符合噪声限值要求。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空气处理机组市场的监管,确保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GB 13326-1991《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噪声限值》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对于规范空气处理机组的噪声排放、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希望通过标准的实施,能够促进空气处理机组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人们创造一个更加宁静、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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