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体系评价规范”的标准号是:T/CI 216-2023
T/CI 216-2023《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体系评价规范》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于2023-12-07发布,并于2023-12-07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实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市洛华宏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朗姿赛尔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东卓和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昌县海纳人和轴承有限公司、旋力热能(湖北)有限公司、惠州大花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上海寰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力士达照明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起草人是曾祥云、李朝侠、陈忠平、邹长源、任荣富、张建梅、黄玉仁、温剑波、丁华、郑道昌、李必富、药亚明、李智青、江富生、宋先良、巨龙、陈林峰、药建明、段效文、马金华、胡滨、丁志峰、张继伟、许海明、郑立伟、李刚、许勇钢、程佳、郭琼、黄兴重、吴吉成、王建华、王桂森等。
“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体系评价规范”介绍
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体系评价规范是一套旨在提高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和科技管理水平的标准体系。这一规范通过设立一系列评价指标,对民营企业的研发活动、创新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及科技合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它鼓励企业建立完善的研发机构,加强技术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倡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进行深入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和应用。
该评价规范不仅关注企业的短期创新成果,也着眼于长期发展,强调持续性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实施该规范,可以帮助民营企业发现自身在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不足之处,从而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提升整体竞争力。这一评价体系也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了监管和扶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依据,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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