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Y/T 2354-2014《花木展览会检疫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LY/T 2354-2014
中文名称:《花木展览会检疫规范》
发布日期:2014-08-21
实施日期:2014-12-01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提出单位: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71/SC 2)
归口单位: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71/SC 2)
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北京市林业保护站、上海市林业病虫防治检疫站
起草人:宋玉双、王金利、李娟、吴广超、赵宇翔、汪志红、崔永三、刘曦、阎合、程相称、李玉秀
中国标准分类号:B16植物检疫、病虫害防治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农业和林业
LY/T 2354-2014《花木展览会检疫规范》介绍
国家林业局于2014年8月21日发布了《花木展览会检疫规范》(LY/T 2354-2014),并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花木展览会检疫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举办花木展览会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展览主办方、参展商、运输商等。本标准规定了花木展览会的检疫要求、检疫程序、检疫方法、检疫记录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检疫要求
本标准对花木展览会的检疫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参展花木的来源:参展花木应来自无疫情区或低风险区,且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病虫害传播。
2、参展花木的种类:参展花木应包括但不限于观叶植物、观花植物、果树、蔬菜、中草药等。
3、参展花木的数量:参展花木的数量应根据展览规模和参展商的需求确定,但应确保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检疫程序
本标准对花木展览会的检疫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检疫:参展商应在参展前向主办方提交检疫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现场检疫:主办方应在展览现场对参展花木进行初步检疫,检查是否有病虫害感染。
3、抽样检测:对疑似感染病虫害的花木进行抽样检测,以确定是否携带病原。
4、结果处理:根据检测结果,对感染病虫害的花木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隔离、销毁等。
四、检疫方法
本标准对花木展览会的检疫方法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视觉检查:通过观察花木的外观,检查是否有病虫害感染的迹象。
2、生物检测:对疑似感染病虫害的花木进行生物检测,以确定病原种类。
3、化学检测:对花木的化学成分进行检测,以判断是否存在农药残留等问题。
五、检疫记录
本标准要求主办方和参展商应建立完整的检疫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1、参展花木的来源信息:包括产地、供应商等信息。
2、检疫过程记录:包括检疫时间、地点、方法、结果等。
3、处理措施记录:对感染病虫害的花木采取的处理措施及结果。
六、监督管理
本标准对花木展览会的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主要包括:
1、主办方责任:主办方应负责组织和管理花木展览会的检疫工作,确保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2、政府部门监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花木展览会的监管,对违反检疫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3、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对花木展览会的检疫工作进行监督,共同维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利益。
《花木展览会检疫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花木展览会的检疫工作,保障生态安全和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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