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5/T 814-2008《野生动物标本制作技术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5/T 814-2008
中文名称:《野生动物标本制作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08-06-27
实施日期:2008-07-10
发布部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5/T 814-2008《野生动物标本制作技术规范》介绍
DB35/T 814-2008《野生动物标本制作技术规范》,该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并于2008年6月27日发布,2008年7月10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规定了野生动物标本制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制作流程、质量控制、保存与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它适用于福建省内所有从事野生动物标本制作的单位和个人,旨在规范野生动物标本的制作过程,提高标本的科学性和观赏性,同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二、术语和定义
在本标准中,对“野生动物标本”、“标本制作”等关键术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野生动物标本是指经过特殊处理,保持原有形态和结构的动物实体或其部分,用于科学研究、教育展示和文化交流。标本制作则是指将野生动物实体或其部分通过科学方法处理,使之能够长期保存并展示的过程。
三、基本要求
本标准对标本制作的基本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制作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制作过程中应遵循动物福利和保护原则。
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应符合环保和安全标准。
四、制作流程
本标准详细描述了野生动物标本制作的流程,包括采集、预处理、防腐、整形、固定、干燥、上色、装框等步骤。每个步骤都有具体的操作要求和注意事项,以确保标本的质量和真实性。
五、质量控制
为了确保标本的质量,本标准提出了一系列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
定期对制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对制作材料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对每个制作步骤进行监督和记录,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七、保存与运输
本标准还对标本的保存和运输提出了要求,以保证标本在存放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这包括:
标本应存放在适宜的环境中,避免高温、潮湿和直接阳光照射。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防止标本受损。
DB35/T 814-2008《野生动物标本制作技术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福建省野生动物标本制作行业、提高标本质量、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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