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井下注浆用高分子材料安全使用管理规范”的标准号是:AQ 1117-2020
AQ 1117-2020《煤矿井下注浆用高分子材料安全使用管理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于2020-11-10发布,并于2021-05-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巴斯夫浩珂矿业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矿业大学、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起草人是张克虎、郑厚发、徐忠正等。
“煤矿井下注浆用高分子材料安全使用管理规范”介绍
煤矿井下注浆用高分子材料安全使用管理规范是一种针对煤矿安全生产制定的规章制度,旨在确保注浆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这些规范涉及了注浆材料的选择、储存、运输以及在井下的实际应用等多个方面。
在选择注浆材料时,规范强调必须使用那些经过测试并证明对井下环境无害的高分子材料,确保这些材料不会引发火灾或爆炸,也不会对工作人员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材料的储存条件应符合特定标准,防止受潮、变质或与其他危险物品发生反应,并且要确保储存区域的通风良好以避免有害气体积聚。
在实际操作中,注浆过程需要严格遵循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培训,使用恰当的防护措施,如防护服、防尘口罩、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还要监控注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因素,比如温度、压力的变化及任何可能引起事故的迹象,并采取即时的措施以预防潜在的危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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