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T 6989-1986《水体污染慢性甲基汞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6989-1986
中文名称:《水体污染慢性甲基汞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发布日期:1986-01-01
实施日期:1987-10-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归口单位:卫生部
起草单位:白求恩医科大学
中国标准分类号:C61公害病诊断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GB/T 6989-1986《水体污染慢性甲基汞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介绍
《水体污染慢性甲基汞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以下简称《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1986年1月1日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6989-1986。该标准的实施日期为1987年10月1日。
一、标准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水体污染引起的慢性甲基汞中毒的诊断、处理和预防。慢性甲基汞中毒是指人体长期暴露于低剂量的甲基汞,导致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等多系统损害的慢性疾病。《标准》的制定有助于提高对慢性甲基汞中毒的认识和诊断水平,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诊断标准
《标准》对慢性甲基汞中毒的诊断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临床表现:慢性甲基汞中毒的临床表现多样,包括神经系统损害、消化系统损害、皮肤损害等。《标准》对不同系统损害的临床表现进行了具体描述。
2、实验室检查:《标准》规定了血汞、尿汞等实验室检查项目,以及相应的参考值范围。
3、环境暴露史:《标准》要求对患者的环境暴露史进行详细调查,包括居住地、饮用水源、职业暴露等。
4、排除其他疾病:在诊断慢性甲基汞中毒时,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类似症状的疾病。
三、处理原则
《标准》对慢性甲基汞中毒的处理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紧急处理:对于急性中毒患者,需要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包括洗胃、导泻、使用螯合剂等。
2、对症治疗:针对患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治疗,如镇痛、止吐、抗惊厥等。
3、环境干预:对于慢性中毒患者,需要采取环境干预措施,如改善饮用水质、控制污染源等。
4、健康教育: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对慢性甲基汞中毒的认识,预防疾病的发生。
四、预防措施
《标准》强调了预防慢性甲基汞中毒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以下预防措施:
1、加强水质监测:定期对饮用水、工业废水等进行水质监测,确保水质安全。
2、控制污染源: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减少汞的排放。
3、合理利用水资源:合理规划水资源利用,避免水体污染。
4、提高公众意识: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对水体污染和慢性甲基汞中毒的认识。
《水体污染慢性甲基汞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的制定,对于规范慢性甲基汞中毒的诊断和处理,提高防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部门和相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标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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