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B/T 2977-2008《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EVA)拖鞋和凉鞋》基本信息
标准号:QB/T 2977-2008
中文名称:《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EVA)拖鞋和凉鞋》
发布日期:2008-03-12
实施日期:2008-09-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泉州宝峰鞋业有限公司
起草人:郑六和、赵光华、李东英、蔡守义
中国标准分类号:Y78鞋、靴
国际标准分类号:61.060鞋袜
QB/T 2977-2008《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EVA)拖鞋和凉鞋》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8年3月12日发布了QB/T 2977-2008《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EVA)拖鞋和凉鞋》标准,并自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QB/T 2977-2008《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EVA)拖鞋和凉鞋》标准适用于以EVA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各类拖鞋和凉鞋。这一标准不仅涵盖了成人款式,还包括了儿童款式的产品。通过明确产品的适用范围,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产品分类
根据QB/T 2977-2008标准,EVA拖鞋和凉鞋产品被分为两大类:拖鞋和凉鞋。其中,拖鞋又细分为一字拖、人字拖、包头拖等不同款式;凉鞋则包括了露趾、包头、鱼嘴等款式。这一分类有助于消费者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喜好,选择合适的产品。
三、技术要求
1、原材料要求
QB/T 2977-2008标准对EVA拖鞋和凉鞋的原材料提出了明确要求。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异味、无污染,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耐老化性和稳定性。
2、外观质量要求
EVA拖鞋和凉鞋的外观质量要求包括:无明显污渍、破损、变形等现象;鞋面、鞋底等部位的颜色应均匀一致,无明显色差;缝制、粘合等工艺应牢固,无脱线、开裂等缺陷。
3、尺寸要求
标准对EVA拖鞋和凉鞋的尺寸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长度、宽度、高度等。尺寸的准确性对于保证产品的舒适度和适用性至关重要。
4、物理性能要求
QB/T 2977-2008标准对EVA拖鞋和凉鞋的物理性能提出了多项要求,如硬度、拉伸强度、撕裂强度等。这些性能指标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耐用性和使用体验。
四、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
EVA拖鞋和凉鞋在出厂前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包括外观质量、尺寸、物理性能等方面的检查。只有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才能出厂销售。
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的一种全面、系统的检验,包括原材料、生产工艺、成品质量等方面的评估。型式检验的周期一般为一年,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
EVA拖鞋和凉鞋产品应有清晰的商标、厂名、厂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以便于消费者识别和选购。
2、包装
产品应采用合适的包装材料,保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3、运输
EVA拖鞋和凉鞋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到挤压、撞击等外力,以免影响产品质量。
4、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污染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以保持产品的品质。
QB/T 2977-2008《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EVA)拖鞋和凉鞋》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EVA拖鞋和凉鞋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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