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Y/T 220.10-2008《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10部分:安全广播》基本信息
标准号:GY/T 220.10-2008
中文名称:《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10部分:安全广播》
发布日期:2009-01-04
实施日期:2009-01-04
发布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归口单位: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深圳同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宇朗通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泰合志恒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讯高科通信有限公司
起草人:解伟、吴敏、陈鹏、陈学智、王标、程滔、卢梅蓉、武学东、徐黎、崔松涛、李革、陈建豪、章巍、陈国源、陈志兵、吴安军、李永清、潘登
GY/T 220.10-2008《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10部分:安全广播》介绍
GY/T 220.10-2008《移动多媒体广播 第10部分:安全广播》是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于2009年1月4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制定背景
随着移动多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方式,逐渐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移动多媒体广播的安全性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何保障广播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被恶意篡改,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此背景下,GY/T 220.10-2008标准的制定应运而生。
二、标准主要内容
1、安全广播的定义
标准首先明确了安全广播的定义,即在移动多媒体广播过程中,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广播内容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安全要求
标准对安全广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包括广播内容的加密、认证、完整性保护等方面。要求广播机构在传输过程中,对广播内容进行加密,防止信息泄露;对广播内容进行认证,确保内容的来源可靠;对广播内容进行完整性保护,防止内容被篡改。
3、技术措施
标准规定了实现安全广播的技术措施,包括数字签名、数字证书、密钥管理等。要求广播机构采用数字签名技术,确保广播内容的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采用数字证书技术,实现广播机构和接收方的身份认证;采用密钥管理技术,确保密钥的安全存储和使用。
4、管理措施
标准还对安全广播的管理措施进行了规定,包括安全策略、安全审计、应急预案等。要求广播机构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明确安全要求和责任;进行安全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的安全事件。
三、标准实施意义
GY/T 220.10-2008标准的实施,对于保障移动多媒体广播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它为广播机构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安全广播规范,有助于提高广播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它有助于规范广播市场,促进移动多媒体广播的健康发展。它有助于保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防止用户因接收到不安全的信息而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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