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钢铁行业水足迹评价要求”的标准号是:GB/T 42663-2023
GB/T 42663-2023《钢铁行业水足迹评价要求》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3-08-06发布,并于2024-03-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中冶检测认证有限公司、睿之路(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常州东方特钢有限公司、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今大禹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起草人是孙中梅、马莉、张若鹏、胡祯、仇金辉、张士震、陈水盛、王晓杰、张刘瑜、金学文、张戈、李恩超、王旭旦、朱积平、王姜维、张高峰、金玉磊、程伟华、陈剑、陈远清、曹横亮、潘涛涛、张睿超、童敏、黄跟平、曹文彬、熊斐、彭珍、陆培、雷仲存、耿天甲。
“钢铁行业水足迹评价要求”介绍
钢铁行业水足迹评价要求旨在量化与钢铁生产过程相关的水资源消耗,以评估和管理该行业对水资源的影响。在制定这些评价标准时,需考虑到直接用水(例如冷却、加热和原料预处理过程中的水)以及间接用水(包括为钢铁生产所需电力的生成和其他相关工业活动)。
为了确保评价的全面性,钢铁行业水足迹评价应涵盖所有关键的水资源使用点,包括但不限于矿石加工、烧结、炼铁、炼钢和连续铸造等阶段。评价过程需要详细记录每一步骤的水使用量及可能的水污染情况,同时考虑废水回收利用的可能性,以减少整个行业的水消耗。
对于钢铁企业的水足迹评价还应该鼓励采取有效的水资源管理措施,比如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采用节水技术和优化生产流程等。通过这种持续性的资源效率改进,可以促进整个钢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减轻对周围水资源的压力。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