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7/T 3433.3-2018《农业大数据 基础数据元 第3部分:蔬菜》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7/T 3433.3-2018
中文名称:《农业大数据 基础数据元 第3部分:蔬菜》
发布日期:2018-10-18
实施日期:2018-11-18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山东省农业厅
归口单位:山东省农业厅
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信息中心、山东锋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一品有道智慧农业有限公司、水发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郑勇、任万明、王钧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信息处理技术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信息技术应用
DB37/T 3433.3-2018《农业大数据 基础数据元 第3部分:蔬菜》介绍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8年10月18日发布了《农业大数据 基础数据元 第3部分:蔬菜》(DB37/T 3433.3-2018)标准,并自2018年11月18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DB37/T 3433.3-2018标准是针对蔬菜领域的农业大数据基础数据元的规范,旨在为蔬菜生产、管理和服务提供统一的数据描述和分类体系。该标准涵盖了蔬菜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数据元素,为数据的标准化、集成和共享提供了基础。
二、标准内容
1、数据元定义
标准首先定义了数据元的概念,即用于描述蔬菜相关数据的基本单位。这些数据元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的品种、生长周期、种植面积、产量、价格等关键信息。
2、数据分类
标准对蔬菜数据进行了细致的分类,以确保数据的系统性和可比性。分类依据包括蔬菜的生物学特性、经济价值、地理分布等多个维度。
3、数据采集
标准规定了数据采集的方法和流程,强调了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这包括对数据采集工具、采集频率、采集人员的要求等。
4、数据处理
标准详细描述了数据处理的步骤,包括数据清洗、转换、存储和备份等,以确保数据的质量和可用性。
5、数据应用
标准提出了数据应用的方向和方法,如数据分析、决策支持、智能监控等,以促进蔬菜产业的智能化和精准化管理。
三、标准意义
DB37/T 3433.3-2018标准的实施,对于提升山东省乃至全国蔬菜产业的信息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助于统一数据标准,减少信息孤岛,还能促进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利用,为蔬菜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四、实施建议
1、加强培训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业大数据标准的认识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数据意识和技能。
2、建立数据平台
建议建立统一的蔬菜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和高效利用。
3、强化数据安全
在数据采集、处理和应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数据安全法规,保护个人和企业的隐私权益。
4、持续更新
随着农业技术的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标准应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
DB37/T 3433.3-2018标准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山东省在农业大数据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希望通过对这一标准的深入理解和应用,能够有效推动蔬菜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为农业现代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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