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 232.2-1999《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用户管理规范 第2部分:用户访问控制与管理》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232.2-1999
中文名称:《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用户管理规范 第2部分:用户访问控制与管理》
发布日期:1999-11-18
实施日期:1999-1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归口单位: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航天计算机集团公司
起草人:佟建鸣、廉旭、张佐良、方顺水、李英霞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30消费者服务
GA 232.2-1999《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用户管理规范 第2部分:用户访问控制与管理》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1999年11月18日发布了GA 232.2-1999《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用户管理规范 第2部分:用户访问控制与管理》,并于1999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主要针对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管理,特别是用户访问控制与管理,提出了一系列规范和要求。标准旨在通过规范用户管理,确保旅馆业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用户分类与权限设置
本标准将用户分为三类:系统管理员、普通用户和临时用户。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拥有最高权限;普通用户主要负责日常业务操作,权限相对较低;临时用户仅在特定情况下使用系统,权限最低。各类用户的权限设置应根据其职责和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分配,以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用户注册与账户管理
用户在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需进行注册并创建账户。注册过程中,用户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系统管理员应严格审核用户信息,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账户创建后,用户需设置密码,密码应具有一定的复杂度,以防止被破解。
四、用户访问控制
本标准对用户访问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系统应实现用户身份认证,确保只有合法用户才能访问系统。系统应实现角色权限控制,根据用户的角色和职责分配相应的权限。系统还应实现操作审计,记录用户的登录、操作等行为,以便于事后追溯和分析。
五、用户行为监控与安全事件处理
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用户行为监控功能,实时监测用户的登录、操作等行为,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系统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同时,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用户行为日志,分析用户行为模式,发现潜在的安全风险。对于安全事件,系统管理员应及时响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将事件记录在案,以便于事后分析和总结。
六、用户培训与考核
为了提高用户的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应接受定期的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应包括系统操作、安全知识、应急处理等方面。考核则应以实际操作为主,检验用户的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七、标准的意义与应用
本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管理,提高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用户管理,可以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为旅馆业的治安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本标准也为旅馆业信息化建设和治安管理工作提供了参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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