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3/T 3004.1-2015《农村厕所建设和服务规范 第1部分:农村改厕管理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3/T 3004.1-2015
中文名称:《农村厕所建设和服务规范 第1部分:农村改厕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15-07-16
实施日期:2015-08-16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归口单位: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起草单位:浙江省爱国卫生发展中心、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预防医学会
起草人:邱雪挺、夏骏、应珊婷、袁清、郭俊香、许锋华、高奕、毛一萍
中国标准分类号:Q00标准化、质量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40.01建筑物综合
DB33/T 3004.1-2015《农村厕所建设和服务规范 第1部分:农村改厕管理规范》介绍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5年7月16日发布了DB33/T 3004.1-2015《农村厕所建设和服务规范 第1部分:农村改厕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2015年8月16日开始实施。
一、标准概况
本标准旨在规范农村厕所的建设和服务,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环境卫生和生态文明建设。标准涵盖了农村厕所的选址、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的内容,为农村厕所建设和管理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指导。
二、选址与设计
1、选址要求
本标准规定,农村厕所应选择在距离居民区、水源和农田较远的地方,避免对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应考虑到地形、地质、气候等因素,确保厕所的安全和稳定。
2、设计原则
农村厕所的设计应遵循经济、实用、美观、环保的原则,满足农村居民的使用需求。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地形、土壤等条件,合理选择厕所的类型和结构形式。
三、施工与验收
1、施工要求
本标准对农村厕所的施工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包括施工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等方面。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厕所的质量和安全。
2、验收标准
农村厕所的验收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外观质量、结构安全、功能性能等方面的检查。只有符合验收标准的厕所才能投入使用。
四、管理与维护
1、管理职责
本标准明确了农村厕所的管理者和使用者的职责。管理者应负责厕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厕所的正常使用。使用者应遵守厕所的使用规定,保持厕所的清洁和卫生。
2、维护要求
农村厕所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清洁、消毒、设施维修等。管理者应根据厕所的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维护计划,确保厕所的长期稳定运行。
五、卫生与环保
1、卫生标准
本标准对农村厕所的卫生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地面、墙面、便器等的清洁度,以及通风、照明等条件。管理者应定期对厕所进行检查和清洁,确保厕所的卫生标准得到满足。
2、环保要求
农村厕所的设计和建设应充分考虑环保因素,采用节水、节能、减排的技术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同时,管理者应加强对厕所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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