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B/T 10407-2007《丝素与丝胶》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0407-2007
中文名称:《丝素与丝胶》
发布日期:2007-01-25
实施日期:2007-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等
起草人:朱良均、李亮、唐顺明、李奕仁、贾延华、闵思佳、母燕群
中国标准分类号:X41天然食品添加剂
国际标准分类号:67.120.99其他动物制品
SB/T 10407-2007《丝素与丝胶》介绍
SB/T 10407-2007《丝素与丝胶》是中国丝绸行业的一项重要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7年1月25日发布,并于200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术语和定义
标准首先对丝素和丝胶进行了明确的定义。丝素是指从蚕茧中提取的丝胶、丝素、丝胶蛋白的混合物,而丝胶则是指从蚕茧中提取的丝素和丝胶蛋白的混合物。这一定义为后续的分类和要求奠定了基础。
二、分类
SB/T 10407-2007标准根据丝素与丝胶的生产工艺和用途,将其分为生丝素、生丝胶、脱胶丝素、脱胶丝胶、水解丝素、水解丝胶等六个类别。这种分类有助于生产企业根据自身的工艺特点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产品类型进行生产。
三、要求
标准对丝素与丝胶的质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产品的外观应无明显杂质、无霉变、无异味;产品的水分含量、灰分含量、蛋白质含量等理化指标也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范围。标准还对丝素与丝胶的微生物指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四、试验方法
为了确保丝素与丝胶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SB/T 10407-2007标准规定了一系列试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水分测定、灰分测定、蛋白质含量测定、微生物检测等。这些试验方法为生产企业和检验机构提供了科学的检测手段,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
五、检验规则
标准对丝素与丝胶的检验规则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生产企业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自检,并将产品送至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标准还对产品批次的划分、抽样方法、判定规则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为了确保丝素与丝胶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SB/T 10407-2007标准对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产品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等信息。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产品受到污染、潮湿和高温等不良环境的影响。
有检研究院旗下第三方检测报告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