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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单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23350-2021
中文名称:《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发布日期:2021-08-10
实施日期:2023-09-01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55.020货物的包装和调运综合
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介绍
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是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的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旨在限制食品和化妆品的过度包装,减少资源浪费,保护环境。该标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GB 23350-2021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的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标准规定了包装的总体要求,以及包装材料、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二、包装的总体要求
标准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避免过度包装。包装的设计、选材、结构和工艺应科学、合理,满足保护商品、方便使用的功能要求。
三、包装材料要求
标准对包装材料提出了具体要求。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包装材料应优先选择可降解、可回收、可再利用的环保材料。包装材料的使用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过度使用。
四、包装层数要求
标准规定,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其中,直接接触内装物的包装层为第一层,直接接触第一层的包装层为第二层,其他包装层为第三层。包装层数的计算应遵循《包装层数计算方法》的规定。
五、包装成本要求
标准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成本应与商品价值相适应,避免包装成本过高。包装成本包括包装材料费、加工费、印刷费等。标准规定,除初始包装外,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应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六、包装标识要求
标准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上应清晰、准确地标注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包装上还应标注包装材料的环保标识,如可回收、可降解等。
七、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为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标准规定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对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包装进行整改。对于违反标准要求的生产者、销售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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