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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单“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建设规范”的标准号是:DB37/T 4122-2020
DB37/T 4122-2020《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建设规范》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09-25发布,并于2020-10-25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中共泰安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泰安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泰安市公安局、泰安市政法委信息网络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济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起草人是袁超、楼林鑫、王铁峰、王凌强、高正义、李振、刘吉东、张焱、丁国民、和黎明、张明状、王曙光、公伟、刘金琳、刘晓宇、周劲、尚斐、杨蕾、王辉。
“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建设规范”介绍
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场所建设规范旨在确保对涉案物品进行有效、安全的管理和保管。该规范涵盖了一系列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措施、存储条件、记录保存以及物品处理程序。安全是构建这类设施时的首要考虑因素,因此规范强调了必须安装适当的监控系统和入侵报警装置,同时还需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进入存储区域。
为了维护涉案财物的完整性并防止其损坏或变质,这些场所应配备相应的环境控制设备,如温湿度调节系统和防尘设施等。所有存入的物品都应有详细记录,并且每件物品的存储位置、状态和流转历史都需要清晰标注,以便随时追踪和审计。
规范还包含了关于涉案财物处理的指导原则,确保每一项处理活动都有明确的规程可循,无论是检验、鉴定还是处置,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保证司法公正与透明度。这样的规范有助于提升执法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公众对司法过程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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