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620-1992《牛皮纤维革》基本信息
标准号:QB/T 1620-1992
中文名称:《牛皮纤维革》
发布日期:1992-11-10
实施日期:1993-07-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提出单位: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
归口单位:全国毛皮制革标准化中心
起草单位:轻工业部毛皮制革工业科学研究所、余姚长江皮革有限公司
起草人:陈应元、许绍刚、李铁峰
中国标准分类号:Y46毛皮、皮革
QB/T 1620-1992《牛皮纤维革》介绍
QB/T 1620-1992《牛皮纤维革》是一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发布的国家标准,该标准自1992年11月10日发布,并于199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QB/T 1620-1992《牛皮纤维革》适用于以牛皮为原料,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制成的纤维状皮革产品。这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制鞋、箱包、家具、汽车内饰等领域,具有轻便、柔软、透气性好等特点。
二、产品分类
标准将牛皮纤维革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纯牛皮纤维革,即100%使用牛皮纤维制成的皮革;另一类是混纺牛皮纤维革,即牛皮纤维与其他天然或人造纤维混合制成的皮革。这两类产品在生产工艺、性能特点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三、技术要求
1、原材料要求:牛皮纤维革的生产应使用优质的牛皮原料,保证其纤维结构完整、均匀。
2、工艺要求: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压力等工艺参数,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3、性能要求:牛皮纤维革应具备良好的耐磨性、撕裂强度、耐折性、透气性等性能指标。
4、外观要求:牛皮纤维革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缺陷,颜色应均匀一致。
四、检验规则
1、抽样: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和比例,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2、检验项目:包括原材料检验、物理性能检验、化学性能检验、外观质量检验等。
3、判定规则:根据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合格与否的判定。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产品应有清晰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包装:产品应采用合适的包装材料,确保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3、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挤压、碰撞等,防止产品受损。
4、贮存: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避免受潮、发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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