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 92-2022《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一般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DA/T 92-2022
中文名称:《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一般要求》
发布日期:2022-04-07
实施日期:2022-07-01
发布部门:国家档案局
提出单位:国家档案局
归口单位:国家档案局
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福建省档案馆、福建省档案局
起草人:刘芸、黄建峰、丁德胜、宁鹏飞、郑志荣、袁平、陈义群
中国标准分类号:A14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20信息学
DA/T 92-2022《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一般要求》介绍
国家标准《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一般要求》(DA/T 92-2022)是由国家档案局制定并发布的一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日期为2022年4月7日,并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DA/T 92-2022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机构对电子档案的单套管理,包括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保管、利用和移交等各个环节。该标准不仅适用于传统的纸质档案电子化,也适用于直接产生的电子档案。
二、电子档案的定义与分类
1、电子档案的定义
电子档案是指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生成、处理、存储和传输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其他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资料、图片、音频、视频等。
2、电子档案的分类
公务电子档案: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档案。
个人电子档案:由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档案。
专业电子档案:由特定行业或领域在专业活动中产生的电子档案。
三、电子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1、收集原则
电子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全面性、系统性、及时性、规范性等原则,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2、整理要求
电子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排列、编号等方法进行,便于电子档案的查找、利用和保管。
四、电子档案的存储与保管
1、存储要求
电子档案的存储应采用安全可靠的存储介质和存储方式,确保电子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安全。
2、保管措施
电子档案的保管应采取防火、防潮、防磁、防病毒等措施,防止电子档案的损坏和丢失。
五、电子档案的利用与服务
1、利用原则
电子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有序、有效等原则,确保电子档案的合理利用和价值实现。
2、服务方式
电子档案的服务可以采取在线查询、线下查阅、远程借阅等方式,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六、电子档案的移交与销毁
1、移交规定
电子档案在移交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2、销毁要求
电子档案在销毁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采取安全、环保的销毁方式,防止电子档案的泄露和污染。
七、标准实施的意义
DA/T 92-2022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电子档案的单套管理,保障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具有重要意义。该标准也有助于提高档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档案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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